6月1日起实行财产和行为税各税种合并申报
小象财税2021-05-31 20:53:002783
一、合并申报的范围。自2021年6月1日起,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环境保护税、烟叶税中一个或多个税种时,使用《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以下简称“新申报表”)进行合并申报,不再单独使用分税种申报表。新申报表由一张主表和一张减免税附表组成,主表为纳税申报情况,附表为申报享受的各类减免税情况。
其中,有两点需特别注意:一是城市维护建设税、保险机构代收代缴车船税、水资源税不纳入本次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范围,按原渠道申报纳税。二是房地产交易环节缴纳的契税,按原渠道申报纳税。
二、合并申报的步骤。在纳税申报前,需先维护税源信息。税源信息没有变化的,确认无变化后直接进行纳税申报;税源信息有变化的,通过填报《财产和行为税税源明细表》进行数据更新维护后再进行纳税申报。维护税源信息的时间,既可以在申报期之前,也可以在申报期内。无论选择何种填报方式,申报时系统都会根据已经登记的税源明细表自动生成申报表,从而简化报送资料、减少申报次数、缩短办税时间。
三、合并申报的渠道。登录青岛市电子税务局,通过“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报告”模块对各税种的税源信息进行填报,通过“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综合申报-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模块进行申报;或者通过“搜索”栏直接搜索模块名称,办理相关涉税事宜。也可根据需要,在当地办税服务厅办税窗口进行财产和行为税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