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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公司时关于名字选择的要求

小象财税2021-03-03 15:22:353178

(1)不得使用存在误导意义的名称;

(2)不得使用具有消极意义的名称;

(3)避免使用数字和字母;

(4)字号部分的数字不宜过多;

(5)公司名称应易读易写,便于记忆;

(6)字号应符合消费者口味;

(7)公司名称不得包含另一个公司的名称;

(8)公司名称不得侵害其他公司的名称权;

(9)不得含有法律法规明文禁止的内容;

(10)不得使用已吊销或注销不到3年的公司名称;

(11)不得使用与其他企业变更名称未满1年的原名称相同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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