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象会计一站式服务平台

小象会计助手
业务咨询(工作日09:00 - 18:00):0532-85807368
您的位置: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人事法务

青岛居民养老保险如何个人账户管理?

小象财税2021-06-21 21:07:002610

 (一)社保机构为每个参保人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缴费资助,以及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全部记入个人账户,其中缴费补贴在个人账户中单独记录。个人缴费额到账后,个人缴费与缴费补贴同时记入个人账户。个人缴费、补助、资助按到账时间记账,从次月开始计息。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老农保”)和地方新型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地方新农保”)参保人转入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按规定合并,老农保和地方新农保个人账户储存额记入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二)个人账户储存额按照山东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计息。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结息年度,一个结息年度结束后社保机构对上年度的个人账户储存额进行结息。

(三)个人账户储存额只能用于个人账户养老金支付,不得违规提前支取或挪作他用。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因丧失国籍或死亡注销登记的,按规定将个人账户余额支付给参保人员或指定受益人(法定继承人);因已享受职工养老保险等其他社会养老保障待遇注销登记的,个人账户余额扣除政府补贴后,按规定支付给参保人员。

(四)实现个人账户基金保值增值。根据国家、省有关要求和规定,配合做好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实现基金保值增值,提高个人账户养老金水平和基金支付能力。留存在各级政府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要严格按规定存银行、买国债,不得违规投资运营。
  • 查名称

  • 查档案

  • 查流程

  • 查进度


  • 热点排行

    扫一扫关注我们,获取更多资讯


    企业开办
    设立登记
    变更注销
    进出口权
    资质审批
    离岸贸易
    涉税办理
    日常办税
    出口退税
    涉税查询
    税务筹划方案
    人事杜保
    人事工具
    会计工具
    法务工具
    营销工具
    知识产权
    注册咨询
    法律顾问
    企业体检
    法律培训
    诉前咨询
    离岸业务
    企业用工
    股权激励
    合同模板下载
    知识产权
    高新企业认定
    法律援助
    创业就业
    税费优惠
    做大做强
    青岛政策通

    扫描二维码加微信咨询

    制作维护:丰业顾问  小象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 鲁ICP备2021040052号-1
    0532-85807368
    在线
    咨询
    在线
    咨询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