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象会计一站式服务平台

小象会计助手
业务咨询(工作日09:00 - 18:00):0532-85807368
您的位置:网站首页 > 功能大全 > 最新政策 > 做大做强

个体工商户起征点调至10万元

小象财税2021-06-30 22:26:004710

 优惠内容
1、自2020年1月1日,对定期定额方式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个体工商户,“起征点”调整到月收入10万元。

2、将经营所得定期定额征收个人所得税计算方式,由按应税所得率调整为按附征率方式计算,使得计算税款更为简便,后期超定额补税不需追溯往期。

申报条件

    1.个体工商户。
    2.定期定额方式缴纳。

办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青岛市税务局
    联系科室/处室:青岛市税务局
    联系电话:0532-12366


  • 查名称

  • 查档案

  • 查流程

  • 查进度


  • 热点排行

    扫一扫关注我们,获取更多资讯


    企业开办
    设立登记
    变更注销
    进出口权
    资质审批
    离岸贸易
    涉税办理
    日常办税
    出口退税
    涉税查询
    税务筹划方案
    人事杜保
    人事工具
    会计工具
    法务工具
    营销工具
    知识产权
    注册咨询
    法律顾问
    企业体检
    法律培训
    诉前咨询
    离岸业务
    企业用工
    股权激励
    合同模板下载
    知识产权
    高新企业认定
    法律援助
    创业就业
    税费优惠
    做大做强
    青岛政策通

    扫描二维码加微信咨询

    制作维护:丰业顾问  小象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 鲁ICP备2021040052号-1
    0532-85807368
    在线
    咨询
    在线
    咨询
    返回
    顶部